为扎实推进全市创新驱动战略,做好年全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人点击获取职位表工作,制定本公告。一、引进计划年全市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人点击获取职位表,其中市直人,旗县市区人。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乌兰察布市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点击获取》(以下简称《人才需求目录》)。二、引进对象本次人才引进对象为下列人员之一: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2点击获取)。3.教育部直属六所免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免费培养协议)。4.区内外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5.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名大学的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3点击获取)。三、引进条件(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5.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另有规定的,以人才需求目录为准。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年12月31日,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年6月30日。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7.本次人才引进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且符合上述引进对象范围和岗位引进条件方可参加应聘。四、引进程序本次人才引进程序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逐项进行。(一)网上报名长按识别下方
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
发布时间:2021-11-30 15:50:05 点击数: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