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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邢占国)呼市一男子虚构事实,用7名村民的名字,领取拆迁补偿款余万元。12月4日,记者从赛罕区公安分局了解到,目前警方对此事展开调查。
▲图为警方审讯嫌疑人。警方供图(图/中新网)
赛罕区警方工作人员介绍,年3月22日,赛罕区黑土凹村村民李某某受7位村民委托领取拆迁补偿款余万元,警方当时觉得此事比较可疑,随后随机展开调查。
该院落位于机场高速公路与国道交汇处北侧,占地平方米,通过查阅领取拆迁补偿款档案得知,该院落领取拆迁补偿款时上报的宅基地收据上是姓名为杜某某的女子,该收据写明宅基地8处(开票日期年12月),还有一份7位村民委托李某某全权负责处理拆迁补偿的委托书。赛罕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随后将这7位村民逐一谈话,从这7位村民口中得知,杜某某系李某某的妻子,除杜某某外,其他6位村民是应李某某的要求在委托书上签的字,并向李某某提供了户口和身份证复印件。
该院落就是李某某自己占地盖起来的,而且平米数超过国家补偿规定,李某某为了获得巨额补偿款所以虚构出7位村民。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还发现,该处院落早在年的时候,就已经被政府按照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
▲图为警方审讯嫌疑人。警方供图(图/中新网)
经过侦查发现,李某某原籍是辽宁省铁岭市康平县人,年迁户至呼市赛罕区巴彦镇黑土凹村,当时给时任黑土凹村村支书王某开车,那张写着杜某某8处宅基地的收据便是当年给村支书王某开车抵顶的工资,李某某在没有经过村委会中任何人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占用位于机场高速公路与国道交汇处北侧的集体土地围院盖房。
年时任村委会领导李某某、王某、孙某某、张某、张某某、王某某在没有做出任何核实工作的基础上为李某某院落产权证明上签字,致使李某某成功骗取了国家余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邢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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