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3日上午,内蒙古晨报融媒记者从多方了解到,备受 12月9日,磁县儿童福利部发布“寻找打拐儿童生父母公告”,公告称,11月8日,磁县公安局城关刑警队从冀南新区辛庄营乡解救了一名被拐儿童,该女童的出生日期约为年10月16日,目前在磁县儿童福利部妥善安置,无随身携带物品。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磁县儿童福利部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是河北省邯郸市磁县儿童福利部。即日起3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当日,河北省邯郸市磁县警方发布情况通报,年9月29日,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一起拐卖儿童案。案件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芬(女,32岁,邯郸市邯山区人)于年11月8日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当日,警方将被拐女童解救。
内蒙古晨报融媒记者确认,目前,公安机关已采集女童血样,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查找其亲生父母。
据澎湃新闻报道,磁县民政局副局长张自然称,截至目前女童亲生父母仍未找到,女童当前被暂时寄养在磁县当地一户家庭。并称:“寄养家庭是经过民政局筛选的,孩子现在生活得很好,民政局每个月也会对这一寄养家庭进行回访。”
磁县民政局一工作人员告诉内蒙古晨报融媒记者,被拐女童亲生父母还没有消息,除此之外,公告期间不进行领养程序。
另据媒体报道,女童养父称,女童是家里年11月份经人介绍从一名“四十多岁的女人”手中买到。
相关新闻
年磁县还发生过一起儿童拐卖事件
据《检察日报》年7月25日报道,年10月31日,被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张某等人拐卖儿童一案中,拐卖金额为6.5万元。磁县法院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常某、蔡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今年6月11日,河北省磁县检察院专门召开了拐卖儿童案件分析会,对近年来该院办理的多起案件进行案情分析和证据审查思路梳理,制定了被拐儿童安置和此类犯罪预防的相关措施,联合公安、法院、民政、教育、卫健等部门开展协作,从多方面打击和预防拐卖儿童犯罪的发生。
链接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来源:晨报融媒首席记者:赵新宇实习记者:王敏实习生:云南
本期责编:陈日锋
本期校对:赵鹏飞
本期审核:燕燕飞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