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原组长杨静波(正厅级)因涉嫌职务犯罪,日前被检方依法决定逮捕。
今年9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杨静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对杨静波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该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静波决定逮捕。
杨静波简历:
杨静波,男,蒙古族,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内蒙古土右旗人。年9月参加工作,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09--.08,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右旗二中教师;
.08--.07,内蒙古第二轻工业学校工业企业财会专业学习;
.07--.01,内蒙古自治区统建办干部;
.01--.04,内蒙古自治区房管局干部(其间:.08--.07在内蒙古管理干部学院大专班文秘专业学习);
.04--.10,任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房管局老干部科科长;
.10--.07,任内蒙古自治区经贸委政治处主任科员;
.07--.05,任内蒙古自治区经贸委人事处副处长(其间:.08--.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05--.09,任内蒙古自治区经贸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级)(其间:.03--.03在满洲里市挂职任市委常委、副市长);
.09--.01,任内蒙古自治区经贸委贸易市场二处处长;
.01--.12,任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主任;
.12--.07,任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副巡视员;
.07--.09,任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09--.09,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09--.06,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06,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五组组长。
.09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新华社呼和浩特、中国经济网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核:何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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