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晨报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晨报_晨报历史 > 晨报特点 >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杨静波正厅级决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杨静波正厅级决

发布时间:2019-1-23 13:34:37   点击数: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原组长杨静波(正厅级)因涉嫌职务犯罪,日前被检方依法决定逮捕。

  今年9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杨静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对杨静波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该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静波决定逮捕。

杨静波简历:

  杨静波,男,蒙古族,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内蒙古土右旗人。年9月参加工作,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09--.08,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右旗二中教师;

  .08--.07,内蒙古第二轻工业学校工业企业财会专业学习;

  .07--.01,内蒙古自治区统建办干部;

  .01--.04,内蒙古自治区房管局干部(其间:.08--.07在内蒙古管理干部学院大专班文秘专业学习);

  .04--.10,任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房管局老干部科科长;

  .10--.07,任内蒙古自治区经贸委政治处主任科员;

  .07--.05,任内蒙古自治区经贸委人事处副处长(其间:.08--.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05--.09,任内蒙古自治区经贸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级)(其间:.03--.03在满洲里市挂职任市委常委、副市长);

  .09--.01,任内蒙古自治区经贸委贸易市场二处处长;

  .01--.12,任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主任;

  .12--.07,任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副巡视员;

  .07--.09,任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09--.09,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09--.06,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06,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五组组长。

  .09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新华社呼和浩特、中国经济网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核:何海昕

赞赏

长按







































北京最好白癜风医院咨询
北京治白癜风的价格


转载请注明:http://www.neimengguchenbao.com/cbtd/10035.html

网站简介 | 发布优势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广告合作 | 合作伙伴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