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晨报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晨报_晨报历史 > 晨报内容 > 那些事内蒙古10月1日起食品安全犯

那些事内蒙古10月1日起食品安全犯

发布时间:2017-9-2 11:24:08   点击数:

点击   条例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严从重处罚原则,加大了对无证经营和故意违法的处罚力度,提高了对食品小作坊的处罚标准。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最高将处以5万元罚款。被吊销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其经营者2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因食品安全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营者,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针对食品摊贩流动性强、监管难以跟进的现实,条例规定,对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制度。销售自产的季节性食用农副产品,可以不办理备案手续。食品摊贩应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政府公布的区域和时段内从事经营活动。

小编念奇奇倾力推介:既是







































北京那个医院白癜风最好
白癜风网址


转载请注明:http://www.neimengguchenbao.com/cbnr/8308.html

网站简介 | 发布优势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广告合作 | 合作伙伴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