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国家统计局持续加大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防范和惩治力度,查处了一批统计违法案件。9月18日,国家统计局对外通报了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涉及天津、内蒙古、辽宁、山东、宁夏5省区市的个别地区。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案件
年1月统计执法检查发现,临港经济区有关专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临港经济区工作人员编造并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指令报送、要求打捆重复报送、要求停产不达规企业继续虚报统计数据,严重干扰企业独立报送。
二、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案件
年11月统计执法检查发现,开鲁县有关专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2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3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开鲁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混乱,异常经营企业仍虚报数据;有关部门干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申报工作,以入库奖励等方式诱导企业违规入库,违法代填代报、指令报送、违规篡改企业统计数据。开鲁县党政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对存在的代填代报、指令报送和规上工业统计数据虚假等问题均知情,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
三、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案件
年3月统计执法检查发现,西丰县有关专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2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西丰县有关部门和乡镇代填代报、指令报送统计数据,严重干扰企业独立报送。
四、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案件
年7-8月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高密市有关专业统计数据及名录库严重失实。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2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调查发现18家工业企业、6家批发业企业、11家零售业企业年年报主营业务收入未达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标准,但仍在联网直报平台报送年统计数据。高密市有关街道自行编造并上报企业统计数据,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材料上弄虚作假,有关部门及街道乡镇抵制、阻碍统计执法检查。
五、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案件
年3月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灵武市有关专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根据有关线索立案调查发现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虚报,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且情节严重。在立案调查外,还根据有关线索核查发现2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其中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灵武市有关部门非法干预项目单位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指令企业报送虚假统计数据。抵制、拒绝、阻碍统计执法检查问题突出。地方党政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重失察。部分企业、单位涉嫌利用虚假统计数据骗取物质利益。
对以上5起统计违法案件,国家统计局已提出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分处理建议,并移送有关地方党委、政府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处分处理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开。
惩治统计造假要动真格的(评论员观察)
虚报统计数据,违法代填代报,干扰企业独立报送,抵制、拒绝、阻碍统计执法检查……近日,国家统计局通报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的问题令人警醒,也为心存侥幸、试图造假的人敲响警钟。
把脉国情社情民情,统计工作为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重要依据和参考,素来被誉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风向标。真实是统计的生命,统计数据不可靠、不可信,不仅影响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判断和决策,也会让群众感觉数据和现实有“温差”。
统计造假既是老问题,也是大难题。原因就在于,其中不仅涉及被统计单位捏造数据问题,还有靠假数据制造政绩假象的“数字出官”问题,更有非法干预统计人员独立真实报送数据等“官出数字”的问题。一些地方政绩观扭曲、法治观落后,通过非法行政干预给统计数据“注水”“抹油”。更有甚者,设立虚高指标倒逼各级层层加码,甚至直接向企业下达数据造假任务。由此可见,统计造假不仅是一个关乎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经济问题,而且是关乎统计法权威的法治问题,更是对党忠诚老实与否的党性问题。
统计造假非一日之寒,治理起来也绝非一日之功。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离不开严密的制度、严格的督察、严肃的问责作支撑。惩治问责这一手不能放松,必须祭出“零容忍”重拳,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和问责力度。特别是,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要倒追责任、上查一级,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既追究党纪责任,也追究法律责任。惟如此,方能为统计工作排除“政绩困扰”,让统计法受人敬畏。
制度设计之外,更需要坚强的组织路线和严格的党纪约束,营造一个能够真实统计、独立统计的环境。改变政绩考核的指挥棒,才能扭转对政绩数据的迷信。组织部门应加强“政绩甄别”,改进干部推荐考察方式,坚持“凡提四必”,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四唯”问题,特别是唯GDP取才的问题。公器不能私用,统计数据不能听命于私人利益。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诚信甄别”“守法甄别”,既敲打干扰统计工作的肆意违法者,也问责对统计违法行为不敢管、不愿管的失职无为者。
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根本出路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领域改革举措,一条主线分外清晰,即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深化统计法治建设。从《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明确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提出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统计督察、层层确认督察事项,再到如今推进统计造假曝光常态化和制度化,一系列“依法治统”举措,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形成了高压合围、强力震慑。
党的十九大作出“完善统计体制”的重要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新时代统计工作肩上的担子更显千钧之重。全力推进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以真实准确、公开透明的统计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国家治理,统计工作方能不辱时代使命,不负国家和人民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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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国家统计局网站、人民日报)
主 编丨杨鸿光 编 辑丨翟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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