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安全屏障
交通护栏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的一道屏障,不仅能改善交通秩序,保护群众出行安全,还能点缀道路风景、美化城市环境。
今年以来,根据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我市交警部门在市区道路上陆陆续续更换了新式的交通护栏,新安装的护栏蓝白相间,配上烂漫绽放的花草,构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让城市道路更加美观。然而一些护栏却被车辆撞毁,弄得满地狼藉。大部分驾驶员撞坏护栏后,都会选择马上报警,并主动赔偿,而个别驾驶员却直接驾车离去,就像没有发生一样,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这样的行为,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
红山交警查破一起撞护栏逃逸案件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李婧)11月10日清晨,红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红山区清河大桥北端的中央隔离护栏倒了一大片。
被撞护栏
接到报警后,大队事故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查。清河大桥北侧下桥处的中央隔离护栏被损毁严重,共计有12节30多米。同时护栏上有被车撞过的痕迹,现场还遗留车辆轮毂碎片,据此民警判断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随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寻找目击证人;对事故现场及周边沿线的道路监控进行逐一排查;提取现场遗留车辆部件碎片,走访4S店。民警不分昼夜的排查一千余辆嫌疑车辆,最终锁定一辆雪佛兰小型轿车,又经工作锁定了肇事嫌疑人韩某。11月14日下午,肇事驾驶人韩某被传唤至交警大队审查。
肇事驾驶人韩某被警方抓获
经查,11月10日凌晨零时30分左右,韩某(男,49岁,松山区人)无证驾驶车牌号为沪Cxxxx1雪佛兰小轿车沿红山区清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清河大桥北侧时,因车速过快无法控制方向撞上中央隔离护栏,导致12节护栏损毁。韩某以为夜深人静无人看见,所以没有报警而是选择了驾车逃逸。
目前,公安部门依法对韩某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元的处罚。同时,韩某将照价赔偿被撞毁的护栏。
交通护栏为何频“受伤”?疲劳驾驶、操作不当是主要原因
在交警部门处理的车辆撞护栏交通事故中,当事驾驶员都或多或少存在疲劳犯困、车速过快等致操作不当而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然而,引发“操作不当”的原因也有很多。
而此类事故,大多都发生在夜间,尤其是凌晨时段,这是由于夜间行车视线较差,驾驶员容易疲劳,若不注意观察道路情况,车速过快时遇超车、避让行人等突发状况就很容易导致事故。
同时,很多驾驶员自身有不良的驾驶习惯,如疲劳驾驶、酒驾、开车打手机、单手掌握方向盘、穿高跟鞋开车等,也是引发事故的原因。
为何撞了就跑?侥幸心理在作怪!
在以往撞毁护栏逃逸的交通事故中,民警发现,驾驶员之所以逃逸,普遍存在几种心理。
1、认为自己车辆损失很小,可以自行修理,完全没想到要赔偿隔离带的损失。
2、车辆没有买“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保险公司不赔偿,于是一走了之。
3、担心受到家人的责骂。
4、担心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
5、三更半夜,没人看到。
这样的侥幸心理,这样不负责任的司机,你们没想过,交警部门会有N种侦查手段,可以让你无处遁形!
撞坏护栏,该怎么处理?选择留下,马上报警
护栏属于道路交通设施,是社会公共财产的一部分。安装护栏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减少行车冲突点、优化交通秩序的重要措施,也是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的重要保障。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驾驶员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若主动报案,且交警确定驾驶员为责任人,则要求肇事者根据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赔偿。若有第三方责任险,该赔偿金可由保险公司出。若选择肇事逃逸的话,则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处理,保险公司不会对任何损失进行赔偿。事故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驾驶员除自掏腰包支付相应赔偿外,还将担负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以来,市交警部门对撞毁护栏的交通逃逸事故加大了侦破力度,一旦发现撞毁护栏逃逸的,追查到底,绝不姑息!
综合:汽车资讯
欢迎各位在评论区留言
内蒙古晨报感谢你的阅读
怎么治疗白癜风成都治疗白癜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