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春季考试报名工作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年秋季起,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加入国家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考”)。为做好政策衔接,经报请教育部同意,在组织自治区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下简称“区考”)的基础上,年秋季再增加一次“区考”。从年起,我区不再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区考”,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考试仍实行“区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考层次及报名条件要求(一)开考层次初等层次: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层次: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等层次:报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为高校已聘用的在职教师。(二)报名条件要求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考参加春季“区考”。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人员(在校生按第4、5条执行);2.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我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方可报名;3.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相关证件方可报名;4.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考试;5.我区生源在区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当年高考录取信息和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考试。考生在参加考试报名时,一定要先行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 年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春季“区考”的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 一、网上预报名
(一)首次参加该项考试的考生需按新生进行信息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以及确认信息地点(即报名点)、考试地点等。
考生可以选择就近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也可选择学校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考试地点原则上设置在盟(市)政府所在地,考生可以自行选择考试地点。
(二)年以来已经在我区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直接使用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考,如系统显示考生本人照片,则可直接选课、网上交费即可。否则,考生仍需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在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和确认信息等工作。
二、网上交费流程
考生本人核对报名选课信息无误后,可直接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方式支持银联卡快捷支付、 按照工作要求,报名结束后即将所有收费上交自治区财政,已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如申请放弃本次考试报名,务必在报名期间到报名点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一)考生按网上预约时间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所选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接受报名条件审查,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提前办理。
(二)必须考生本人到现场照相、确认信息。不得使用照片扫描代替本人现场照相,否则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并对进行照片扫描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处以取消各类教育考试组织管理权,对相关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出处罚。
(三)报名点打印《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核对,考生确认《报名登记表》中的内容正确无误后,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并签字,签字后的承诺书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随试(答)卷一并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四、考生在开考前14天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身体健康承诺书》。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在网上公布考试相关信息以及政策规定,以便考生查询。
附件2:
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春季“区考”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
承诺书
本人为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春季“区考”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可以在年4月9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在信息确认地点完成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
2.持规定的二代居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报名作废,自愿放弃参加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春季“区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
考生本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二、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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