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食品经营单位: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凡是自5月30日以来经营进口或从北京采购的海产品(冰鲜、冷冻)、冷冻肉制品的市场、冷库、海鲜专门店、商超、餐饮店(包括学校、企业、单位食堂)等食品经营单位,立即于6月7日7时前主动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信息,配合开展疫情防控调查。逾期不报者,将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铁东区经营单位报告
铁西区经营单位报告
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00年6月6日
来源:四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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