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公安局赛罕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呼市某中学学生打架致一人死亡。公安干警赶往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呼某控制。第二天,赛罕区公安分局对此案立案侦查,日前,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12月24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呼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呼某批准逮捕。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呼某与被害人张某为呼市赛罕区某中学初一(二)班同班同学。二人于11月19日下午下课后打闹玩耍产生矛盾,之后二人在学校厕所内打斗。打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呼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匕首捅了被害人张某腹部数刀,致其死亡。
据检察官介绍,依照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来源:内蒙古晨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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