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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内蒙古一女大学生也被骗了害死女大

发布时间:2016-11-27 22:10:09   点击数:

8月19日,山东18岁女大学生徐玉玉遭遇电信诈骗,被骗元学费,报案后女孩呼吸心脏骤停,经抢救最终还是离开人世。

8月23日凌晨,来自山东临沭县的大二学生宋振宁也在遭遇电信诈骗后,心脏骤停,不幸离世!

本以为这样的事离我们很远,而现在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

今年23岁的小王(化名),家住赤峰喀喇沁旗,夏天刚从赤峰学院毕业,8月18日,着急找工作的她,轻信了朋友圈一则网购平台刷单兼职信息,加了一个客服QQ后,对方说需要她先垫资做任务。

分多次,小王垫资刷单元,而就在对方要求进一步进行垫资的时候,小王意识到被骗了,经过一番周旋对方给了小王一个号段的电话号码,说是他们的负责人对这个问题进行解决,通了几次电话后,这个号码就再也打不通了。

8月23日,有病乱投医的情况下小王又轻信了一个所谓“网警”的电话,说帮小王冻结支付宝账户,把钱转到一个其他的账户,就这样小王又被骗走元。

(受害人小王)

多元被骗走,小王向我们说到,家里父母都是农民,这些钱差不多是父母攒了一年的钱,本是给小王找工作应急使用,现在全部被骗走,身无分文的小王一直不敢跟家里说,小王称当时想死的心都有。

如果小王心里承受能力差一些,如果一时想不开,如果...

电信诈骗,在重拳打击之下为何如此猖獗?

买房之后,全城装修公司的业务员都有了业主电话;产妇分娩后,推销奶粉、剃满月头、拍宝宝照的骚扰电话接踵而至;更有人反映,交通事故报警后,各家4S店的电话比警车来得还快。

难道没有相关法律吗?

泄露贩卖个人信息最高判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从重处罚。

然而,虽然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已入刑,但从实际看,法不责众仍是常态。不要等到失去生命才去追究,各个监管部门不管要面临多少困难,也该有所重视了。个人信息的长期“裸奔”,该有个终结的时刻了!

面对18种常见电信诈骗手段,教你见招拆招!

1.号称机关单位发放补贴

手法:冒充教育部门发放“助学金”,冒充医保局发放“新生儿补贴”,冒充税务局办理“汽车或房屋退税”等。通常要求接听者把“手续费”等打到指定账号,并承诺之后返还。

支招:这类政策通常会按照重大事项公示制度进行通告。如若不确定,可上网查询或拨打相关单位的电话进行咨询。

2.“公检法”等机关要求协助

手法:冒充公检法机关“怀疑你涉嫌洗黑钱”、“法院传票未领取”、“刑事案件需要协助”,先将人震慑住,骗取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后,要求事主将资金转移到指定“安全账户”。

支招:接听人应保持警惕,及时报案,并向相关单位咨询,不要轻易汇款。

3.“航空公司”提醒航班取消/改签

手法:骗子冒充航空公司称“航班取消/改签”,通常提供的姓名、航班等信息都是正确的,并要求事主转账支付“手续费”。

支招: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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