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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这4人被警方通告有你认识的吗

发布时间:2021-3-13 16:26:49   点击数: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记者陈雅娜)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扫黑办在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扫黑办统一指挥下,成功打掉了以刘素琴、刘长征、付伶俐为首的涉黑恶性质犯罪组织,主要成员刘素琴、刘长征、付伶俐、塔拉(别名:付永恒)已经被依法逮捕。

  为了全面清查该涉黑恶性质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并彻底摧毁以刘素琴、刘长征、付伶俐为首的涉黑恶性质犯罪组织,深挖彻查其全部违法犯罪行为,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刘素琴、刘长征、付伶俐、付永恒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扫黑办、赛罕区纪委监察委发布了关于《征集刘素琴、刘长征、付伶俐为首的涉黑恶性质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线索暨敦促该涉黑恶性质犯罪组织成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以下为公告内容:

  1、请曾遭受过该团伙及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线索、证据,检举、揭发该涉黑恶性质犯罪组织的所有违法犯罪行为。

  2、公安机关敦促参与以刘素琴、刘长征、付伶俐为首的涉黑恶性质犯罪组织实施过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认清形势,尽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主动投案自首或检举立功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凡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或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或销毁隐匿证据的,将依法严厉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敦促为该涉黑恶性质犯罪组织的滋生、蔓延提供支持、纵容、逃避法律惩处的公职人员,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投案自首或说明情况。

  4、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

  提供线索奖励标准如下:

  (一)对提供该涉黑恶性质犯罪组织成员实施的特大刑事案件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元。

  (二)对提供该涉黑恶性质犯罪组织成员实施的重大刑事案件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元。

  (三)对提供该涉黑恶性质犯罪组织成员实施的一般刑事案件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元。

  (四)对提供该涉黑恶性质犯罪组织成员实施的治安案件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元。

  接受检举揭发部门、地址、

  1、赛罕区公安分局扫黑办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随时接收广大群众的检举揭发线索

  联系人:薛警官:王警官:

  举报-;-

  举报箱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瓦窑菜市场东门(前进巷);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苑小区北门

  电子信箱:hhht10

sina.cn

  来访来信、投案   2、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委监察委接受对公职人员的检举揭发

  联系人:李主任:

  举报-

  举报箱   电子信箱:shqdfs

.   检举揭发、投案   年7月1日

附:犯罪嫌疑人照片 

图来源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扫黑办赛罕区纪委监察委

  

图来源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扫黑办赛罕区纪委监察委

  

图来源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扫黑办赛罕区纪委监察委

  

图来源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扫黑办赛罕区纪委监察委

来源: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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