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目前对电话营销的法律风险及其带来的各种问题,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解决机制,而且用法律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又存在很大的难度,所以王律师建议,遇到此种情况的市民,视不同的情况可向工商、消协等相关部门反映
吴女士告诉记者,她是一家传媒公司的负责人,平时因为工作的关系,每个来电她都得接听可最近一家自称古玩收藏推广公司每夭给她打电话,不是让到他们公司看新收藏的古董,就是说她的电话幸运获奖,让领取纪念品吴女士说:“我并不认识收藏公司的人,也对收藏不感兴趣,不知道对方怎么会知道我的电话号码的”
记者随后采访了一些市内蒙古晨报赤峰新闻民,对于类似的电话营销,许多市民感到很无奈对此,内蒙古字仁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表示,电话营销从法律角度来说,可以视为要约和要约邀请,也就是说,接到电话的一方,有权利接听,也有权利拒绝泄露身份信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而无休止地电话骚扰,还侵犯了公民的休息权和劳动权中的工作权如果营销人员强行搭售,误导消费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的一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本报讯最近,市民吴女士的手机总会接到一家自称古玩收藏推广公司的轮番电话“轰炸”,这让她很厌烦
◎记者杨培霞